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国建筑防火设计的核心标准,涵盖建筑布局、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要求,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防火设计与管理。

核心内容

​建筑构造与防火分隔 ​防火墙:需直接设置在承重结构上,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且应贯穿至楼板或屋顶基层。 ​防火隔墙:用于分隔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如手术室、儿童活动场所),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 ​屋顶与闷顶:要求采用不燃材料,并设置通风口以防止可燃物积聚。 ​耐火等级划分 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一至四级,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不低于一级,工业建筑地下部分不低于二级。 特殊场所(如剧院舞台与观众厅之间)需提高隔墙耐火等级至3.00小时。 ​消防设施与灭火救援 ​消防车道:净宽和净高均不小于4.0米,转弯半径需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高层建筑需设置环形车道或沿长边布置。 ​自动灭火系统:明确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新增泡沫灭火系统规定。 ​救援场地:高层建筑需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长度不小于15米,宽度不小于8米。 ​防火分区与火灾危险性分类 防火分区划分需考虑建筑高度、用途和火灾危险性(如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工业厂房中,火灾危险性较高区域占比小于5%(丁、戊类油漆工段小于10%)时,可整体按较低危险性分类。

适用范围

​ ​建筑类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含公共建筑、住宅)、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城市交通隧道。 ​特殊场景:木结构建筑、物流仓库、大型可燃气体储罐等。 ​排除范围 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花炮厂房(仓库)。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等另有专项标准时,优先采用专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