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非受火压力容器 - 设计用于容纳空气或氮气 Simple unfired pressure vessels designed to contain air or nitrogen
欧盟针对简单压力容器的设计与制造标准,作为SPVD指令(简单压力容器指令)的协调标准
核心内容
1. 材料要求 承压部件材料: 钢制容器:需采用优质碳素钢(如正火镇静钢),含碳量≤0.25%,硫、磷含量均≤0.05%,并满足低温冲击韧性要求(如-10℃下冲击功≥35 J/cm²)。 铝合金容器:需为非时效硬化铝合金,抗拉强度≥350 MPa,并具备抗晶间腐蚀能力。 2. 设计与制造规范 结构形式:圆柱形壳体搭配碟形或平封头,避免复杂几何形状。 焊接工艺: 强制使用专用焊接设备,焊工需通过ISO 9606或EN 1418认证。 焊接完成后需进行X射线探伤、磁粉或渗透检测,确保焊缝无缺陷。 3. 检验与测试 压力试验:要求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25倍,气密性试验强制用于易燃/有毒介质容器。 无损检测:包括射线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等,重点关注焊缝和应力集中区域。 4. 安全与标识 CE标识:符合EN 286的容器需标注CE标志、最大工作压力(PS)、容积(V)及制造商信息。 维护要求:规定定期检修流程,如发现表面变形深度超过1%需报废。
适用范围
1. 适用场景 介质类型:仅限空气或氮气,不得用于其他气体或高温受火环境。 压力与容积: 设计压力范围:0.5 bar < PS ≤ 30 bar; 压力-容积乘积:PS×V ≤ 10,000 bar·L。 行业应用: 工业通用(EN 286-1):如压缩机储气罐。 汽车领域(EN 286-2):空气制动系统储气罐。 铁路领域(EN 286-3/4):列车制动装置用钢制或铝合金制容器。 2. 排除范围 移动式压力容器(如车载气瓶)、核设施容器、真空度低于2,000 mmH₂O的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