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用设备​​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

欧盟针对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制定的一系列防爆技术标准,与IEC 60079国际标准高度协调。

核心内容

通用要求(EN 60079-0)​​ ​​设备分类​​:根据爆炸性环境类型(气体、粉尘)划分危险区域(Zone 0/1/2、Zone 20/21/22),并定义设备保护等级(EPL Ga/Gb/Gc等)。 ​​材料与工艺​​:规定非金属材料的击穿电压(需符合IEC 60243标准)和铜合金在含乙炔环境中的限制(铜含量需≤65%)。 ​​ 防爆技术类型​​ ​​隔爆型“d”(EN 60079-1)​​:通过坚固外壳承受内部爆炸压力并防止火焰外泄。 ​​增安型“e”(EN 60079-7)​​:消除设备内部热表面或火花,适用于低风险区域。 ​​本质安全型“i”(EN 60079-11)​​:限制电路能量,避免引燃爆炸性气体或粉尘。 ​​正压型“p”(EN 60079-2)​​:通过惰性气体加压外壳,阻止外部可燃物进入。 ​​浇封型“m”(EN 60079-18)​​:用树脂封装电气部件,隔绝火花和高温。 ​​ 检测与认证要求​​ ​​测试项目​​:包括耐压试验(如2.5 kV持续1分钟无击穿)、绝缘电阻测试(≥10 MΩ)及环境适应性(温湿度、振动)。 ​​认证流程​​:需通过第三方机构(如ATEX公告机构)评估,并加贴CE标志和Ex防爆标识。 ​​

适用范围​​

​​1. 行业领域​​ ​​石油化工​​:炼油厂、天然气管道、储罐区等含可燃气体或蒸气的环境。 ​​矿业与粉尘环境​​:煤矿井下设备、面粉厂、木材加工厂等粉尘爆炸风险场所。 ​​能源与制药​​:生物质发电厂、溶剂反应釜等涉及易燃物质的生产设施。 ​​2. 设备类型​​ ​​电气设备​​:防爆电机、传感器、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 ​​非电气设备​​:防爆阀门、机械传动装置、粉尘处理设备等。 ​​检测与保护系统​​:可燃气体探测器(需符合EN 60079-29-1)、爆炸隔离控制器等。 ​​3. 区域划分​​ ​​气体环境​​:Zone 0(持续爆炸性气体)、Zone 1(偶尔出现)、Zone 2(极少出现)。 ​​粉尘环境​​:Zone 20(持续粉尘)、Zone 21(偶尔粉尘)、Zone 22(极少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