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Building Code 国际建筑规范 ​​国际规范理事会(ICC)​​制定的综合性建筑规范,旨在为建筑安全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与NFPA 5000互补

​​主要内容 管理要求​​(第1章): 明确建筑许可、检查流程、责任划分(如建筑安全部及建设官员的权责)。 规定施工文件提交、收费标准及无需许可的工程范围(如小型维修)。 ​​ 技术要求​​(第2–34章): ​​结构安全​​:包括抗震设计(引用ASCE 7)、材料规范(如混凝土ACI 318、钢结构AISC 360)。 ​​防火与生命安全​​:细化疏散通道宽度(如楼梯最小宽度44英寸)、烟雾探测器安装要求,并与NFPA系列标准协同(如NFPA 101逃生通道设计)。 ​​可持续与无障碍​​:整合国际节能规范(IECC)和ADA标准,推动绿色建筑与无障碍设施。

​​附录​​(13项): 非强制性条款,地方政府可选择性采纳或修改(如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抗震补充条款)

​​适用范围 建筑类型​​:覆盖商业综合体、工业设施、医疗建筑、教育建筑等,但​​不适用于独户住宅、双户住宅及三层以下联排别墅​​(此类适用IRC规范)。 ​​地理范围​​: ​​美国本土​​:被50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关岛等地采纳为强制性法规。 ​​国际项目​​:作为联邦地产在海外建设的依据,并被加拿大、中东等地区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