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针对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储存、使用及安全管理制定的核心规范.

核心内容

储存设备要求 ​安全柜设计: 必须采用双层钢板结构(钢板厚度≥18号),层间保持1英寸空气层,接缝需焊接或铆接。 柜门需配备三点联动锁,底部门槛需高于柜体底座至少2英寸,以防止泄漏液体外流。 防火性能需通过10分钟标准防火测试(NFPA 251-1969),内部温度不得超过325°F(162.7℃)。 ​安全罐定义:容量≤5加仑(18.9升),配备弹簧闭合盖和泄压装置,确保火灾时可安全释放内部压力。 ​存储容量限制 ​单个安全柜: I类(易燃液体,闪点<100°F)和II类(可燃液体,100°F ≤ 闪点<140°F)液体最大存储量为60加仑(230升); III类(可燃液体,140°F ≤ 闪点<200°F)液体最大存储量为120加仑(460升)。 ​建筑物内非存储室区域: IA类液体(闪点<73°F)容器存储量≤25加仑; IB、IC、II、III类液体容器存储量≤120加仑; 单个便携式罐存储量≤660加仑

适用场景

石油化工、实验室、制造业等涉及易燃/可燃液体储存和使用的行业。 危险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设备维护区域等高风险场所。 ​适用液体分类 ​I类液体:闪点<100°F(37.8°C),如汽油、丙酮。 ​II类液体:100°F ≤ 闪点<140°F(60°C),如柴油、润滑油。 ​III类液体:140°F ≤ 闪点<200°F(93°C),如重油、部分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