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C250技术委员会,制定欧洲结构设计标准的核心机构,其主导的《欧洲规范》(EN Eurocodes)是一系列共10个欧洲标准,编号为EN 1990至EN 1999,为建筑物和其他土木工程和建筑产品的设计提供了一种通用方法,并作为公共合同中技术规范的推荐参考.
0:结构设计基础(EN 1990) 确立了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的原则和要求,描述了其设计和验证的基础,并为结构可靠性的相关方面提供了指导。
1:对结构的操作(EN 1991) 提供了有关在建筑和其他土木工程设计中通常应考虑的所有操作的全面信息,提出结构安全性和适用性的原则和要求,以及设计和检验的基本值。
2:混凝土结构设计(EN 1992) 适用于普通、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的建筑物和其他土木工程的设计,涉及混凝土结构的阻力、可使用性、耐久性和耐火性的要求。
3:钢结构设计(EN 1993) 适用于钢结构建筑和其他土木工程的设计,涉及钢结构的抗性、适用性、耐用性和耐火性要求。由于钢结构的多样性、需要涵盖螺栓连接和焊接接头以及可能的细长结构,本规范的涉及范围比其他大多数《欧洲规范》的范围更广。本规范有约20个部分,涵盖通用规则、防火设计、桥梁、建筑物、储罐、筒仓、管道桩、起重机支撑结构、塔和桅杆、烟囱等。
4:复合钢和混凝土结构的设计(EN 1994) 适用于建筑和其他土木工程的复合结构和构件的设计,涉及对复合结构的阻力、适用性、耐久性和耐火性的要求。
5:木结构设计(EN 1995) 适用于木材(实木、锯材、刨光或杆形、胶合层压木材或木质结构产品)、用粘合剂、或机械紧固件连接在一起的人造板所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土木工程设计。
6:砌体结构设计(EN 1996) 适用于未加固、加固、有预应力和受限砌体的建筑物和其他土木工程或其部分的设计。执行的范围包括表明应使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的质量,以及符合设计规则中的假设所需的现场工艺标准。
7:岩土工程设计 (EN 1997) 适用于建筑物和其他土木工程设计的岩土工程方面,并给出结构可靠性相关方面的指南。
8:抗震结构设计(EN 1998) 适用于地震地区的建筑物和其他土木工程的设计和建造,其目的是确保在发生地震时人的生命受到保护、减少建筑物损坏、主体结构持续工作。
9:铝结构设计 (EN 1999) 适用于建筑和其他土木工程和铝结构工程的设计,关注铝结构的阻力、适用性、耐用性和耐火性的要求。
核心规范
EN 1990 结构设计基础 EN 1991 载荷规范 EN 1993 钢结构设计 EN 1994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 EN 1997 岩土设计 EN 1998 结构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