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美国环境保护署
美国联邦政府的独立行政机构,负责全国的环境保护事务。具有制定法规、监督执行和提起诉讼的权力。
主要法规
大气污染,
制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AAQS),监管工业排放和汽车尾气。
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
水污染管理:
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安全饮用水法(Safe Drinking Water Act)
化学品安全: 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 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FIFRA)
废物管理: 资源保护与回收法(RCRA)
污染场地清理 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法(CERCLA,又称“超级基金法”)
EPA的执法遵循 “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 的原则。 在“超级基金”场地清理中,责任追溯是无限期的,即使污染行为发生在几十年前且当时合法,现任业主也可能需承担清理费用。
与国际组织的区别
EPA:有执法权 EEA 欧洲环境署,是信息机构,主要负责收集和发布欧洲环境数据,没有直接执法权。 UNEP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协调机构,促进全球环境合作与协议,不具备主权国家的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