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Explosive Atmospheres
中国针对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非电气设备制定的综合性安全标准,覆盖设备设计、选型、检测、维护等全生命周期。
核心内容
设备分类与防爆标志 设备类别: Ⅰ类:煤矿瓦斯环境(如甲烷)。 Ⅱ类:非煤矿爆炸性气体环境,进一步分为ⅡA(丙烷)、ⅡB(乙烯)、ⅡC(氢气/乙炔)。 防爆标志: 标志格式:防爆标识(Ex)+ 防爆型式(如d、e、i)+ 设备类别(ⅡC等)+ 温度组别(T1-T6) + 设备保护级别(EPL) 。 示例:ExdⅡBT5 Gb 表示隔爆型设备,适用于ⅡB类气体,最高表面温度≤100℃,保护级别为Gb级。
2. 防爆型式技术要求 隔爆型(d):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压力并阻止火焰外泄(如防爆电机)。 增安型(e):通过结构设计消除火花或高温表面(适用于低风险区域)。 本质安全型(i):限制电路能量,避免点燃爆炸性混合物(如传感器)。 正压型(p):通过惰性气体加压防止可燃物进入外壳。 浇封型(m):用树脂封装电气部件隔绝火花。
3. 检测与认证要求 温度组别:规定设备表面最高温度(如T4≤135℃,T6≤85℃),防止过热引燃。 设备保护级别(EPL):根据爆炸风险等级划分(Ga/Gb/Gc),如Ga级适用于持续爆炸性环境(如0区)。 认证流程:需通过国家防爆电气质检中心等机构测试,包括耐压试验(2.5 kV持续1分钟)、绝缘电阻(≥10 MΩ)等。
4. 场所分类与安全管理 气体环境分区:0区(持续爆炸性气体)、1区(偶尔出现)、2区(异常情况下短暂出现)。 粉尘环境分区:20区(持续粉尘)、21区(正常运行时可能偶尔出现)、22区(异常情况下短暂出现)。 维护要求:定期检查周期不超过3年,需由持防爆资质的机构执行。
适用范围
1. 行业领域 石油化工:炼油厂、天然气管道、储罐区等含可燃气体或蒸气的环境。 煤矿与矿业:井下瓦斯环境(Ⅰ类设备)及粉尘爆炸风险场所(如煤粉车间)。 制药与食品加工:溶剂反应釜、面粉厂等涉及易燃物质的生产设施。 2. 设备类型 电气设备:防爆电机、照明灯具、开关、传感器等。 非电气设备:防爆阀门、机械传动装置、粉尘处理设备。 检测系统:可燃气体探测器、爆炸隔离控制器等。
标准版本:最新版为GB/T 3836-2021系列,取代2010版标准,部分强制标准(如GB 3836.15-2024)将于2025年8月1日实施。 国际兼容性:与IEC 60079、ATEX指令技术内容基本一致,但需符合中国强制性认证(如防爆合格证)